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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进一步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11:13:39 | 阅读次数:1825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工地现场围挡设置,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根据《中山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全市建筑工地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要求

    我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中山市建设施工装配式围挡图集》(以下简称:《标准图集》,详见附件)规定使用装配式围挡。

    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含2万平米)的社会投资项目必须按照《标准图集》设置施工围挡。

    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和各镇、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使用装配式围挡,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将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和诚信扣分。

 

    附件:中山市建设施工装配式围挡图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 关于建筑工地进一步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的通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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