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工作安排,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业务将于近期迁移至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涉及业务类别:1.首次登记业务(含自建房初始登记、注销登记等);2.存量登记业务(含变更登记、非交易类转移登记、更正登记);3.异议登记业务;4.查封(解封)登记;5.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及领取业务。
二、新办公点受理业务时间:从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起,上述迁移的业务统一在新办公地点受理及发证。
三、新办公地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55-B59号、B74-B77号窗口。
附件: 新办公区域指引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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